【余孟勳專欄/兒盟爭議 3】3.7 億置產不符社會期待,那個公眾過不去的檻

承上篇:【余孟勳專欄/兒盟爭議 2】購屋決策合理,財務狀況卻需更多交代

兒盟未來打算如何,是購屋事件的核心問題之一,另一個就是責信(accountability)與溝通。簡單說,就是利害相關人的關切有沒有被有效回應。從購屋事件來看,兒盟大致上還是在用較早期的思維和方法,既未察覺自身已轉型為大型組織、將受到更嚴格的檢視,也沒有辦法回應數位時代的社會變遷、捐款人要求更多的資訊與權力。

兒盟明稿表示,「每年都固定向教育部報備,定期接受政府各項評鑑,且每年都請會計師辦理財簽和稅簽,由主管機關和外部的專業人員進行監督。此外,兒盟也加入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等 NGO 自律組織,力求本會財務公開透明。」前半段指的是法律遵循,然而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僅憑守法無法滿足所有人的期待,所以關鍵在後半段關於公開透明的「自律」。這可以分成 3 個部份檢視,包括資訊公開的管道、資訊內容,還有時效性

就資訊公開的管道而言,兒盟絶大部分的財務報表不是公布在官網,而是在連外的網站,在如何取得資訊方面就先打了折扣。而關於資訊內容,會計師簽證報告書本就不是能承載大量細節的文本。

以限制用途的法定基金為例,報告書的揭露只能得知法定基金的組成和變動情形,最近年度增加提撥了逆境家庭基金、其餘基金完全沒有變動。但除此之外,逆境家庭基金是用來做什麼的?其餘基金為什麼不用再提撥?結餘處理的原則、董事會和執行團隊的決策依據是什麼?諸如此類的問題無法在這份報告書裡得到答案。翻閱兒盟的年刊,同樣也沒有提及這個影響上億的決策是如何形成的。更早年的財務報表也只有提供自結的資產負債表及收支表,沒有其他文字輔助說明。

至於資訊的時效性,長期或短期溝通都沒有達到效果。長期而言,購屋基金從 2008 的財務報表上就出現了,持續累積到現今卻沒有實際傳遞給捐款人,以致於大眾產生驚訝、未被告知的不信任感;短期而言,自律聯盟指出,若兒盟比照上市公司,在重大決策如買房前就說明,應能減少反彈。此次交易對象元大金控在 2019/11/8 發佈的重大訊息,可為參照(圖 2)。

圖 2. 元大金控重大訊息公告。圖/取自元大金控官網公開資訊觀測站亦同步揭露

當然,公開透明的效果不彰,不只有發生在兒盟身上,也不完全都是組織的責任。過去一直缺乏引導,直到今年初《財團法人法》通過,基金會才有明確的公開義務、可依循的標準及法律責任。

部分主管機關更明訂了必須揭露的重大事項,以社福法人為例,包括了重大業務事項(合併其他財團法人、購置或處分重大資產、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等)及董監事酬勞資訊等(註)。然而法制規範的姍姍來遲,公益組織與利害相關人的期待和想像一點一點地錯開,終究在數位社會成熟時,隨著更多的利害相關人開始對行使權力的人問責,而釀成巨大斷裂及傷痕。

兒盟的聲明稿最後表示,「內部討論近期是否須再委任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報稽核,並對外發佈以昭公信」,算是完全劃錯重點,因為沒有人質疑財報的正確性或其委任會計師的專業。重點應該是更積極(proactive)細緻的溝通,像是如何有效傳遞重大資訊給利害相關人,而不只是被動地公開;重大資訊可否額外提供更多細節,證明組織專業地、有節奏地運作;應該長期持續溝通的事情是什麼,而短期事件又應該如何讓利害相關人事前知情等。

責信不只是單向的負責任,董事會治理也應更積極

我曾在「在持續對話與多元治理中,不斷辨證「責信」的意義」提到,責信是對於關係的確認及強化,是動態的,並非恆久不變,也沒有一勞永逸的實踐方式。責信不只是單向的負責任(be responsible)而已,而是持續的對話、回應、再回應(be answerable),並分享資訊及權力。

國際經驗裡,公益部門的責信實踐可分為幾個時期,從最初期的資訊揭露,接著強調董事會治理責任,近年趨勢則是以使命為核心的成效評估。在晚近的這個階段,責信被重新定義為「多方行動者的權力關係」,公益組織需要更多傾聽、對話與合作,而且納入這些回饋,成為持續修正及成長的學習型組織。

兒盟近年來持續拓展兒童福利相關服務。圖/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大多數的臺灣公益組織,目前正掙扎於資訊揭露或董事會治理的階段,顯然與社會變遷或國際潮流脫軌。資訊揭露的問題在前一節已敘明,而董事會治理則更為敏感,牽涉到董事是否適任、行使權力的正當性、如何負起治理責任等。理論上,基金會的負責人是董事長,但兒盟購房風暴最劇烈的時候並不見董事會的身影,而是由執行長出面扛責。

如此不禁令人好奇,董事會既然通過購屋的重大決議,顯然有經過多次陳述和討論,這些內容是否能公開?董事會是否積極參與運作,或只是備詢的顧問?長期以來決定兒盟發展方向以及結餘如何處理的,是董事會還是執行長?這些結論是怎麼形成的?董事會只要閉門決定就好,還是可以適度公開或徵求同意,分享權力給利害相關人?決策者是否明白,組織累積的資源已是 10 年前的 10 倍,服務可以更大膽創新、展現不同面貌?

大型組織不只是社工/服務專業,也要呈現治理專業,才能讓社會大眾更放心的「投資」,而不只是「捐助」。

公開透明不是萬靈丹,目標是重建信任與關係

符合法規,不代表可以滿足社會期待;財務決策合理,不代表財務狀況合理。兒盟的購房事件,真正應該加以詰問的是組織對結餘的規畫是什麼、對未來的想像是什麼;兒盟應該採取的行動是以本來面目真誠溝通,爭取利害相關人的理解和認可。

透明社會》一書指出,今日社會正是信任消失了,才會對透明度的要求無所不在,然而不斷爆增的資訊,世界反而愈加混亂,信任更進一步崩解。臺灣人對公益組織漸趨不信任,與要求公益組織更透明之間,好像也是愈纏愈緊的死結。

早期社會的單純善意,經過不斷的背叛,以及宣揚獨立思考的理性,成為愈來愈難能可貴的好儍好天真。如今公益組織必須更費周章、更細膩主動的回應利害相關人的問責,這是無可迴避的現實。然而,更透明究竟意味著什麼?堆疊更多修辭和數字,好將人繞得目眩神迷?更高深的會計術語,弄得跟天書一樣需要譯者傳達神諭?指責公益組織,是否成為捐款人卸責的藉口?

重建信任,最終還是要回到「關係」。沒有人能消化所有資訊或理解所有專業,應該追求的不是充滿各種細節的極致透明,而是有邏輯地傳遞關鍵訊息:這個組織的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往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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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活動 1】公益捐款觀察 2019:正在消失的善意

臺灣公益責信協會依據財政部公開資料「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整理 2004-2016 的「捐贈列舉相關統計之各項統計表」,分析捐贈列舉變動情形,試圖描繪臺灣個人捐款行為。 (詳見活動報名頁

【延伸活動 2】NPO 與媒體的距離

Right Plus 受公益責信協會之邀,將於明年 2/14 的講座中以近年來較大的公益爭議新聞為例,結合我們 4 年多來面對公益團體、捐款人與社會大眾的觀察,討論今日的社群溝通究竟該何去何從。(詳見系列活動頁


註:《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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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孟勳
余孟勳

貓空大學畢業不熱衷賺錢的財務人,會計師事務所查帳連 3 年考績第 1,卻離職跑去環島及志工。到荷蘭鹿特丹唸 MBA 背包了 13 國,學習從脈絡看人生。

回臺後當個不用加班的財務長,跟太太約會 3 次就結婚,有 2 個孩子可愛調皮。2011 年被雷打到覺得回饋社會責無旁貸,開始斜槓人生,致力公益團體財務透明及治理能力建設,創辦臺灣公益責信協會。

2018 年全職投入,生命進入新的階段。擅長思考傾聽說話寫字及引導,喜歡動手解決問題介入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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