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修法與社區支持
【精衛修法1】把「生活」還給精神病人和家屬,別讓住院成為唯一選項
現行法律以治療為導向,只聚焦在處理「病情」,卻不討論人如何在社區裡好好生活。
閱讀全文【精衛修法1】把「生活」還給精神病人和家屬,別讓住院成為唯一選項廖福源/徒具形式的精衛修法(下):5大建議強化社區支持,做家庭的後盾
此次的修法應積極發展早期介入、主動、以整個家庭為對象的服務和社區危機處理機制。
閱讀全文廖福源/徒具形式的精衛修法(下):5大建議強化社區支持,做家庭的後盾廖福源/徒具形式的精衛修法(上):出院後不到 5% 的人能帶病生活,社會悲劇一再重演
痛心的強調,請在醫療之外,在社區裡給精神障礙者及照顧者足夠的支持,而不是任由社會悲劇一再發生。
閱讀全文廖福源/徒具形式的精衛修法(上):出院後不到 5% 的人能帶病生活,社會悲劇一再重演王婉諭/6 大重點看懂我們為什麼要修精神衛生法?
臺灣現況下,病人生病後幾乎全由家屬承擔照顧。慢性精神疾患者的主要家庭照顧者,平均照顧年數長達 17.13 年。
閱讀全文王婉諭/6 大重點看懂我們為什麼要修精神衛生法?精神障礙者開創的快遞服務:不再需要假裝沒病,不再落入「失業而後無家」的惡性循環/「創新!不是空話」專欄
A-Way 的公司員工、甚至部分高層,都是精神疾病患者/經驗者。對他們而言,擁有一份工作的意義,遠大於工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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