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衛修法2】走到自傷傷人那一步,早已是精神疾病家庭崩潰的臨界點── 社區危機處理為何該入法?

家屬總被社會賦予照護責任,政府卻沒有提供家屬足夠的支持和學習資源,讓他們有能力陪伴和理解當事人。
Read more把好事做對 把對的事做好
家屬總被社會賦予照護責任,政府卻沒有提供家屬足夠的支持和學習資源,讓他們有能力陪伴和理解當事人。
Read more或許是過了為愛義無反顧的年紀,現在的我無法不去思考:跳脫戀愛的粉紅泡泡之後,要如何直面殘酷的社會現實?
Read more「國小到高中的那些年,我真的好希望好希望,在成績之外,爸媽可以聽見我的想法和情緒,看見我的孤獨與脆弱。」
Read more她們必須與社工共同討論出屬於自己的「自立目標」,這個自立目標是動態的,端看當事人想過什麼樣的生活。
Read more離別也可以視為一種歡慶,歡慶我們共同的旅程到了一個段落,對方要往新的篇章走去了。
Read more生活在臺灣的人,是不是有辦法因為他生活在此,而受到充分的保障?
Read more「幻聽」好像是一個離一般人很遙遠的經驗,但可能也沒有這麼遙遠。
Read more我覺得,即使是譫妄,他們都在很認真的面對自己。
Read more沒有充分的資訊,很難做出對自己比較好的選擇。
Read more從著眼於問題本身,拉回來看見照顧者與不同人的關係,這樣的視角轉變,也許能夠開啟不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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