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可盼/我可以和服務對象成為朋友嗎?社工與案主,那條無形浮動的界線
關於「一種__的社工觀點」專欄:社會工作是一種很特別的工作方式。走進別人家、認識一家大小左鄰右舍,和對方一起煩惱錢從哪裡來、吵架怎麼辦、人生目標往哪去……只可惜,這些與人同在的時刻,社工在想什麼、工作方法是什麼,很少被記錄下來。
「一種__的社工觀點」,可能是「一種服務精障家庭的社工觀點」,或「一種來自中產階級的社工觀點」,不是什麼絕對的道理,但就是我這一路上的積累。雖然覺得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想試著整理我的經驗,也期待看到更多社工現身。
這幾天剛好有機會聽到幾位在社區耕耘已久、資深的社工前輩分享他們的工作內容。我一邊佩服的同時,也在想比起諮商的理論與工作方法,社工的工作方法很多時候只留在老練的工作者身上,沒有被紀錄和整理下來,讓新手社工有參照的架構,真的是很可惜的事情。
社工在社區的服務,與時間、空間都固定的諮商會談往往很不一樣。我念戲劇治療時,曾經在課堂上討論「界線」議題,當時,我完全不敢說我的服務對象有我的臉書和手機,結案後可能還會偶爾約出來吃飯,覺得自己實在很沒有治療界線的意識。此外,老師和同學在討論治療到底可不可以因為服務對象的需求多延 10 分鐘時,我也感到很困惑,不太懂為什麼要堅持這些。
漸漸的我認為,以治療框架看待社工,或是用社工工作想像治療,其實不太恰當,畢竟兩者的工作樣貌相當不同。
對於這兩者的區別,我後來有了結論(但社工服務具多樣性,且諮商的理論派別範圍廣大,這麼分別還是有些粗率),我認為諮商/心理治療打開了一個特別的空間,討論生活中令人難以啟齒的私密話題,因此特定的諮商時間、與生活區分開來的物理環境,以及建立安全感有其必要;然而社工的服務往往必須「進入服務對象的生活」,在他們的生活中與之同在。
在我接觸過的社區社工服務範疇中,有一些工作方法相當值得討論──
1. 整理服務過程中的「時間點」,累積成珍貴經驗
社工的服務對象,常是掉出主流生活之外、被周遭環境認定「有問題」的人,例如中輟生、街友、精神失序者,甚至因為違法而不得不接受服務,這些對象面對社工常常充滿疑慮。
社工如何與這些對象建立關係?是以「社會控制」的方式讓對方不生亂、盡可能回到主流生活中,還是培力這些對象,回應其所受的壓迫?又如何調和服務對象與周遭環境的關係呢?
其實,這些問題都必須在服務過程中與對象一同摸索,因為社工不只服務對方的內心,更服務他的生活與周遭環境的關係。也因此,社工的服務往往沒有明確的時間切點,反而必須根據雙方的關係進程、服務對象的生活等彈性調整。以我過去服務青少年經驗為例,青少年內心的痛楚往往在睡前時刻浮現,為了避開這些痛苦,他們特別容易從事高風險行為,像是飆車、嗑藥等,因此我和青少年最常在深夜時段對話,且這樣的時刻,他們也比較容易卸下心防、說出真心話。
老練的社工對這樣的「時間點」相當敏感,知道哪些時候對象特別需要協助。以我的經驗為例,青少年就業第一週如果沒有好好調整作息,或工作場域的人際狀況出現問題,就特別容易掉出職場,另外像是 3 個月、半年後也是需要留意的時間檻。此外,有些精神障礙者情緒較易隨天氣變化,換季時起伏較大,也要做好陪伴的準備。
這些服務過程的「時間點」,包括需要留意的時機段、要做好哪些準備工作等,如能整理出來,將會是很珍貴的經驗。
然而,也因為社工服務的時間沒有那麼明確的斷點,社工與服務對象的關係界線往往互相拉扯。有時候案主認為社工要多陪他、多幫他,社工卻覺得很疲倦,擔心案主養成依賴;有時候案主又覺得自己不需要服務,此時社工介入反而成為干擾。
此外,社工如何和案主討論服務的界線?討論過程中,評估的準則是什麼?應該注意哪些事情?社工本身的身心狀態如何照顧?都是社工的養成與服務裡很重要的部分。
2. 社工與案主之間的界線如何拿捏?
有些類別如經濟補助的社工、醫務社工、短期緊急安置機構社工等,任務與工作時間都相對明確,與對象的關係界線也相對清晰。然而,也有一群社工身分較模糊,例如青少年外展社工、中介學園社工,這些社工即便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如協助對象復學、「不再犯法」等,整體工作卻比較模糊。
例如,如何讓案主往所謂「更好的地方」前進?此外,當社工的服務內容是培力社群、社區營造時,更時常沒有所謂的「開案」,因為工作對象是群體而非個人。
不像心理諮商的時間、空間多半固定,案主必須把情緒、想抒發的事情留到見面的時刻,社工與服務對象之間的界線模糊,也因此常常主動或被動的成為「隨時可以被找到的人」。舉例來說,我擔任學園社工時,必須保持機動性,因為很多事情得即時處理,包括青少年與爸媽發生衝突後翹家、過度吸食毒品被發現、失戀了要自殺等,這些事情都沒有辦法「等到上班時間再處理」。
社工與青少年的關係是拚搏來的,他願意對你卸下心防的時機、他願意和你談話的時機,都必須好好把握,只有他認同你了,你們才有辦法一起工作。所以晚上社工和青少年聊臉書、連線打遊戲等,都是許多社工常有的經歷。
然而,時間界線一旦模糊,關係的界線也會開始模糊。社工到底是服務對象生活中的「局外人」還是「自己人」?不同的關係演變可能會帶來相當不同的結果。
第一,社工成為了服務對象生活中的一部分,改變了案主原來的社會關係。離開青少年領域後,我重新思考這個議題很久,我和青少年案主建立關係時,常常發生一種矛盾,也就是當我越成功和青少年建立關係,青少年與父母的關係反而會受到排擠。
通常非行青少年(Juvenile Delinquency,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觸犯之虞的少年)和父母的關係總是充滿糾葛,彼此的愛、憤怒、挫折、失望交織,雙方的情緒與期待超過事件本身,一吵起架很難就事論事,父母想的是我為你付出了多少,青少年則想著創傷經驗。
社工和當事人沒有任何糾纏歷史,也沒有利害關係,透過對話,青少年感到被理解、被認同,那些對於父母的期待可能會轉而投射到社工身上,心事只想和社工講、問題只想詢問社工,逐漸建立起本來應該和父母建立的依附關係。
心理學研究指出,親子、伴侶、諮商師與案主這 3 類關係極度相似。當青少年可以隨時尋求社工協助時,社工就可能取代父母角色,即使社工有意識的以修復當事者家庭關係為工作目標,青少年的父母也努力成長,案主仍然很容易靠近社工而非父母。而父母面對這樣的狀態,心情總是非常複雜,既懷著感謝,有時卻也會產生嫉妒、痛苦知情,認為社工「搶了自己的孩子」。
社工不再是家庭關係的局外人,最直接的影響可能是案主的狀態變好了,家庭支持卻變得薄弱。當社工結案/離職後,案主將會產生被離棄的痛苦感受,真實的親子關係不會結束,但方案會。當然結案後,關係可以持續,但沒有工作名目支持,社工可給予的時間勢必就會少很多。
我因此自我質疑了許久。社工服務的目標是讓案主回到家庭,服務對象對社工的依附太深,可能會阻礙目標,但很多時候,對象的家庭真的無法承擔這個人的狀態。服務過程中如何拿捏分寸、如何思考服務進程、何時該積極建立關係、何時又要慢慢退場?這些問題都需要非常細緻的討論。
此外,這樣的模糊界線對社工也會造成影響,第一個難題通常是如何不要耗盡時間與心力,社工要判斷自己的心力狀態並與案主討論,這相對容易靠經驗慢慢找到方法。
然而,有些影響更隱微且長久。人不是機器,社工也無法、更不是感情收放自如的人,界線的模糊也對社工造成影響,曾有社工夥伴跟我分享:「很愛前幾年服務的案主們,在那之後,服務變得比較像工作。」人的心中,能夠擺放的情感與對象有所限制,充滿熱情與幹勁的工作型態很難保持。
有時不只社工成為服務對象生活裡面的人,這些人也成為社工生活裡面的人。對於結案的案主,或是不以「專業關係」為標的的關係(例如社區營造、倡權團體),社工與他們之間的關係為何?該遵守的界線又是什麼?可以一起約出去玩嗎?可以變成真實的朋友關係嗎?可以分租房子嗎?可以一同經營生意嗎?可以談戀愛嗎?
社區的社工該成為案主/案家生活的一部分(像是鄰里長一般),還是進一步推進,連結案主與周遭家庭、社區的關係,必須認真而嚴謹的看待,才不會讓這份關係對彼此造成傷害。而這樣的模糊界線如何影響社工的生活,案主是否也因此成為社工生活中的人,對社工生活中的其他關係有什麼影響,也需要在安全和開放的空間裡有更多的對話。
接下篇:郭可盼/如何成為關係的轉譯者,ㄧ起邁向「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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