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漁工登上一艘沒網路的漁船:失聯逾1年、在船上受虐,再返航已妻離子散
編按:目前臺灣約有 2.2 萬多名來自東南亞的外籍漁工(還可能存在有大量黑數),他們努力工作賺錢、為臺灣遠洋漁業貢獻產值,卻長期面對惡質的勞動條件。
包括船上環境惡劣、遭受船長言語或肢體暴力、被苛扣工資、連續工作長達 18 到 22 小時等。臺灣遠洋漁獲因此在 2020 和 2022 年,被列入美國發表的《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中。
其中,報告指出漁工在船隻上「無法對外聯繫」的困境── 漁工在動輒數月的海上工作期間,沒有無線網路(Wi-Fi)、無法聯絡家人,遇到困境時更沒有辦法即時求助。深深影響漁工人權,也讓勞動條件更難被反應和改善。
今年 2 月,台灣人權促進會(權促會)曾與印尼漁工、關注漁工人權的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漁工對外通訊權。本篇整理自權促會新聞稿,希望讓更多人看見亟需改變的漁工處境。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Right Plus 編整
以下是 3 位來自印尼,到臺灣漁業工作的移工,他們的真實故事:
安德烈斯・納貝倫(Andres Nabeleng)
為家中妻子與 13 歲小孩的生計,自 2005 年離家到臺灣漁業工作,至今已經 18 年。
2017 年至 2018 年間,曾經連續 8 個月在航行的漁船上工作,這艘漁船上沒有 Wi-Fi 可以對外通訊,因此這段期間,都無法確認薪資是否確實匯到家中。直到 8 個月後靠港聯繫家人,才知道薪資沒有正常撥款,讓孩子差一點輟學。
諾菲安・庫巴朗(Nofian Kubalang)
為了家中妻子與 3 位小孩的生計,來到臺灣漁業工作,至今已經 20 年。
2011 年至 2014 年間,在一艘連續航行 15 個月、無法使用 Wi-Fi 對外通訊的臺灣漁船上工作。直到靠岸聯繫家人,才知道薪資沒有正常撥款。由於妻子和小孩長期經濟無援,因此聯繫上時,妻子已經改嫁、孩子也遭到遺棄。
諾菲安・庫巴朗表示:「那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 我不希望任何人像我的家人一樣受苦。但不幸的是,類似我的經歷,普遍的發生在臺灣的遠洋漁工身上。」
萬迪(Wandi)
為了養家,來到臺灣漁業工作。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間,在一艘一年只靠岸一次的漁船上工作,無法使用 Wi-Fi、長期與家人失聯。直到靠岸聯繫時,才獲知在海上航行的這段期間,未婚妻選擇和別人結婚,年老的父親,也在這段期間過世了。
萬迪說:「我深刻體認到,當我們無法享有通訊權時,會摧毀自己和家人,更無法捍衛我們做為漁工的權利。」
臺灣遠洋漁業規模龐大,目前共有逾 1100 艘遠洋漁船、2.2 萬多名外籍漁工,然而根據台灣人權促進會(權促會) 2022 年詢問漁業署得到的資訊,目前僅約 98 艘漁船有裝設 Wi-Fi。且有裝設 Wi-Fi,並不一定代表有開放給漁工使用,這 98 艘漁船中,只有 89 艘確實開放漁工使用 Wi-Fi。
此外,雖得知「福克蘭群島自然資源局」從 2019 年開始引進「許可證申請評估系統」,也就是說,要進入這個水域捕魚,需要取得許可證,而能否取得許可證的評分條件是:船東和漁業公司(註)要提升漁船的安全標準、工作條件和船員福祉。
所以許多在福克蘭群島作業的臺灣漁船,都有安裝 Wi-Fi,並確實讓漁工可以使用。但是也有漁工反應,有不少船東在漁船駛離那個水域後,就會馬上關閉網路。
註:「船東」依法擁有漁船,並可聘僱外籍漁工,是漁工的「雇主」;「漁業公司」則是漁業產業鍊下游的業者,為許多漁船業者提供加工、冷凍、運搬、市場銷售貿易等服務。有些船東家族企業即是漁業公司,因此公司本身也可能擁有船隻。
沒有 Wi-Fi 的漁船:海上受虐無法求助、缺乏身心支持、工會難以團結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李麗華,以 2 艘名為「順捷號」、「福賜群號」的臺灣漁船曾發生過的事件為例,指出沒有 Wi-Fi 設備對漁工處境的影響──
「順捷號」上有 10 多名印尼漁工,他們的勞動條件十分糟糕,每天工作時間長達 20 小時以上、休息時間極少。如果在工作中受傷,船上也沒有醫療用品,只能用包裹電線的膠帶進行包紮。曾經有身體不適的漁工向船長請求藥品,卻遭到船長的責罵。
漁工們實在無法忍受如此惡劣的勞動狀況,但因為船上沒有網路,使得漁工只能在船隻好不容易靠岸時,才得以對外求援,反應這些勞動剝削的困境。
2015 年在「福賜群號」發生的「Supriyanto 死亡案件」(註),也正是因為無法對外聯繫,所以當有漁工死於海上時,完全無法揭露他所受到的嚴重虐待。
全球勞工正義國際勞工權利論壇(GLJ-ILRF)資深海鮮倡議協調員金柏莉・羅格文(Kimberly Rogovin)也指出:漁工能使用 Wi-Fi,將使其能夠對抗勞力剝削和虐待,在受到侵犯勞權的惡行時,可以對外回報、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
同時,能使用 Wi-Fi,也才能在需要時獲得身心健康的支持。如同「高雄海星海員中心」的揚斯(Yance)神父表示:「經常在海上度過數月的漁工,會需要能與家人、工會、倡議工作者、健康醫療和其他服務提供者、仲介機構和政府官員溝通。」
諾菲安・庫巴朗(Nofian Kubalang)和萬迪(Wandi)也談到,他們積極加入「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FOSPI),因為當漁工能以工會、組織、盟友的方式集結起來,就代表上千位同樣面臨問題的夥伴,可以聯合起來,根據法律訴求應有的權利。
金柏莉・羅格文(Kimberly Rogovin)對此補充:「臺灣是全球少數賦予外籍移工合法組織、加入工會權利的國家,是良好的實踐與模範。但是,當遠洋漁工在海上因為無法通訊,而被剝奪與工會溝通的權利時,這項權利就變成了虛假的承諾。」
「為了表明臺灣政府對真正的民主、勞工權利的承諾,就必須讓所有外籍漁工都可以在海上使用 Wi-Fi。這是一個正義問題、一個民主問題、一個生死攸關的問題。」羅格文強調。
註:2015 年在「福賜群號」漁船上,一名 43 歲的印尼漁工 Supriyanto 過世,被船長通報為「病死」,受到國內外媒體關注。而後 2016 年,經監察院調查,發現 3 支同船漁工錄下的影片裡,顯示 Supriyanto 過世前在漁船上遭受虐待。(參考:【走入印尼|懸案篇】未解的謎團:一名印尼漁工之死)
阻斷聯繫應形同犯罪:僅道德勸說的政策,業者難改善
臺灣聲稱民主、尊重人權,卻正因漁工無法使用 Wi-Fi 通訊、在漁船上頻繁發生的勞動困境,使得美國勞動部在 2022 年,第 2 度將臺灣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和許多來自中國新疆再教育營的強迫勞動製品並列。
政府面對「血汗漁工、強迫勞動」的批評與國際壓力,承諾要將《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法化,公約中規範了漁工應能合理使用通訊設施的權利。但承諾至今尚未落實。
政府也在 2022 年公布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中提及「推廣鼓勵遠洋漁船配置 Wi-Fi,供船員於休息時間使用」,但不論視計畫中的補助漁船數、補助費用,預期效果都令人擔憂。(註)
另外,漁業署雖也已制定輔導措施,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申請補助購買 Wi-Fi 或其他通訊設備。但因為這些都只是「鼓勵性質」的政策,沒有法律約束力,恐怕仍無法解決遠洋漁工所面臨的困境。
目前,對多數漁業業者而言,認為要裝設 Wi-Fi 和網路使用租金,將會增加高額的成本,恐怕衝擊臺灣漁業。
對此長期關注人口販運研究的社會企業「憫研顧問 」(HRC)專案主任陳㵾伃表示:「事實上,安裝費和通訊費比想像中實惠。市面上有不同類型的設備、不同功能和價格的方案可以選擇,船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船員人數和預算選擇不同方案。」
目前僅有少數漁業業者自主提升漁工工作環境,包括裝設 Wi-Fi、改善船上生活條件,如「東港滿福財 168 號」老闆陳文省、「健元銘 88 號」船東曾譯霆。他們認為,提升漁工勞權或許須提升營運成本,但也相應的大幅降低強迫勞動所衍生的經營風險。
李麗華補充:「阻斷對外連繫管道應視同犯罪,政府不應再以『道德勸說』來取代『嚴格執法』的義務。」她建議政府應強化臺灣漁船資訊的公開、透明,讓外籍漁工申請來臺工作時,可以確認他所工作的漁船是否提供無線網路 。
註:根據漁業署 111 年提供的預算書,為期 4 年的計畫目標,針對逾 1100 艘遠洋漁船,僅補助 60 艘船隻裝設 Wi-Fi,設備和通訊費合計才約 2.8 萬元。
經權促會等團體倡議行動至今,目前行政院已通過最新計畫,補助量能調整為 4 年補助 300 艘船隻 Wi-Fi 安裝費、100 艘船隻衛星電話費、200 艘船隻月租費(共 600 艘)。
Wi-Fi 通訊權:解決漁工人權、勞權、身心健康的關鍵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呼籲:「當數位時代已經在探索人工智慧、享受網路科技對生活帶來的便利與創新時,請想想有一群為臺灣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人,他們讓我們能輕易享受到海鮮,但竟連基本的 Wi-Fi 都還無法享有。」
「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高雄海星海員中心」、「全球勞工正義國際勞工權利論壇」、「憫研顧問」等團體,自去年共同發起的「漁工勞動人權立即實現:爭取遠洋漁工使用 Wi-Fi」倡議,目前正持續募集連署支持。
他們呼籲,遠洋漁工海上使用 Wi-Fi 不能等, 因為擁有 Wi-Fi 通訊的基本權利,正是解決海上孤立無援而造成的人權、勞權、心理健康等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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