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時間停在事發當時的 18 歲。」性暴力創傷復元,可能嗎?
編按:時值國際丹寧日(今年為 4/26),全球倡議性暴力防治、打破強暴迷思,多多益善以 2 篇報導和 1 則圖文包,透過好幾位倖存者的心聲,釐清性暴力受害者經常不被理解的行為反應與創傷。
本篇為專題第 2 篇,延續第1篇「無法求助的困難」,本篇探討受害者即使鼓起勇氣求助,也可能遭到再次創傷,導致許多人寧願沉默。更重要的是,如何適當協助倖存者,使其邁向身心復元。
本專題由現代婦女基金會部分支持,Right Plus 多多益善獨立報導完成。
國際丹寧日(Denim Day)定在每年 4 月的最後一個週三,旨在推動性暴力預防,鼓勵人們在這天穿戴丹寧服飾,表態支持社會破除性暴力迷思,也呼籲大眾停止責備受害者,以此發聲相挺,盼求助無畏。
長年推動婦幼人權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在丹寧日前夕公布「性暴力事件求助態度網路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高達 9 成被害者不敢報警、4 成從未對外求助。
蒐證困難、「完美被害人」迷思,正式求助卻遭二次傷害
在上篇,報導提到性暴力倖存者難以開口求助的諸多原因,像是要承受自責跟羞恥感、家人朋友們不友善的目光或評價、輿論的冷嘲熱諷或視而不見、加害者的權勢威脅等。
而針對高達 9 成沒有向警方報案的情況,性暴力倖存者匿名社群「暖暖 Sunshine」創辦人湯淨分享 2 個情境,原因之一是缺乏直接證據。例如受害者遭遇性暴力時,可能年紀尚小,或沒有意識到自己被性侵、當下處在混亂狀態等,根本想不到要搜證。
此外,根據衛福部歷年的性侵害案件通報統計,性暴力通常發生在私密的場合,例如住處或旅館等。一旦沒有立刻報警或驗傷,後續的蒐集採證相當困難,遑論有些案件已超過事發時間十幾年,要求回想當時的某一天並找出人證物證,都是偌大挑戰。
再者,難以承受進入司法的後果,也是倖存者不向警方報案的主要原因。除了擔心證據不足,在某些家內性侵的情境中,家人還會威脅「報警後要斷絕關係和生活金援」,成為當事人進入司法流程的阻力。
即使下定決心報警、循正式管道求助後,也並非能馬上獲得正義申張,反而可能會在警政、社政、醫療或司法等專業流程中,遭到二度傷害。
蔡雯晴(化名)剛成年時曾遭室友屢次性侵,威脅她不得離開當下的環境,限制她平時的人際往來跟人身自由,並揚言要傷害她的同學,甚至要她簽下百萬鉅款的本票。
長期身陷有毒的關係和環境裡,她到後來已經難以辨識那是否為性侵:「我也沒辦法跟其他人說明加害者的行為,我只說他爬上我的床,這是當時的我可以表述的極限了。」
經過半年以上的時間,她原以為雙方到大學畢業就會分道揚鑣,但加害人表示有意延續「關係」,讓她決定向友人求救報案。
「我以為報警完就結束了,可是沒有。警察質問我跟對方的情感關係,問我為什麼現在才來報警,我試著解釋因為被迫簽本票,才沒有立刻報警,但他們還是很疑惑,會說一些不太同理的話。」
「警察也問我,事發當下有沒有抓對方皮膚或踢下體?我說除了第一次之外都沒有。他們認為反抗很簡單,但我知道反抗的舉動會激怒對方,所以我選擇好好保護自己。」
實際上,蔡雯晴在做筆錄時難以和警察等人明確解釋事發經過,以及她行為背後的種種理由,因為就連她自己都還在釐清整件事。這種長期的身心混亂在性暴力倖存者身上其實極其常見,是受害後的典型特徵。此時若出手協助的人太過著急,溝通過程反而容易出現摩擦,讓傷口裂得更深。
同樣是倖存者、如今也從事助人工作的戴凱晴(化名),也有提到她在法律諮詢過程中的糟糕經驗。她記得律師質問的語氣銳利如刃:「妳跟對方做過幾次?事後沒驗傷?隔那麼久才去諮商?為什麼事後還跟他聊天?喜歡他嗎?」
然而,事件背後其實還有很多幽微的脈絡需要被理解。戴凱晴苦笑道:「我那時沒哭,只有發抖。內在的深層機轉讓我當下轉換成助人工作的角色,我跟律師解釋,沒有完美的被害人,你不能期待他就是長什麼樣子、會如何表現,很多說法都是對倖存者的刻板迷思。」
看不到盡頭和回報的司法消耗戰
當案件進入司法系統,又是一場漫長的消耗戰。鍾昌芸(化名)曾在職場接連遇到性侵和性騷擾,後者案件進入法律程序,花費 2 年,尚在地方法院進行審理。
「司法不是一個會馬上解決問題的途徑,它會不斷把你拉回事發的情境,你必須花很多金錢、時間跟心力證明被告做了錯誤的事情,甚至最後可能沒有回報。」
鍾昌芸以經濟層面為例,每次的法律諮詢、打官司的各個階段等,費用都要另算,並非一般人可負擔的金額,即使各縣市政府有相關補助,依照案件差異仍不一定能補貼足夠。
並且,訴訟期間要不停回想當時發生的事情,後來律師甚至建議鍾昌芸準備紀錄,方便隨時回頭確認。面對一件倖存者不願記清楚的事情,腦海會自動刪減很多內容,每次的回想其實都要花費更多力氣。
「法律的設計是另外的系統,它不一定能幫助人的康復,但它是另一種面對創傷的方式。」目前只有司法能讓加害者定罪,但打官司是巨大的身心消耗。鍾昌芸建議下決定前,要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有沒有辦法承擔可能不盡理想的結果。
現代婦女基金會總督導張妙如則補充,倖存者的身心復元與司法進程息息相關,在就醫、報警、檢察官開庭、法院開庭等場域,若能獲得各專業的正向支持,即使最後因證據不足而難以定罪加害者,也能發揮復元的功能,讓事件正式落幕。
目前,各縣市政府的性侵防治中心,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諮商轉介與律師費等相關的費用補助。專門協助弱勢群體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也有相關的司法資源可以申請。
復元4關鍵:耐心陪伴、認識創傷、提供資訊、建立支持
當環境的友善程度,很大程度影響性暴力倖存者的求助意願時,身邊的人如何提供幫助?
張妙如提出幾項建議,包括信任和聆聽、認識創傷反應、提供復元資訊但尊重倖存者的決定。最後是協助建立個人的支持系統,像是尋找社工、諮商,可以相信的朋友等。
關於良好的陪伴,受訪的倖存者都同意「慢慢來不要急」,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步調,適切的支持可以讓往後的復元歷程持續進行:
「別急著解決你看起來是問題的問題,對方之所以告訴你煩惱,是認為你能懂他。身邊的人首先要做的不是強迫替他解決問題。試著放下評價和批判,讓他知道你聽見了就好。」戴凱晴說。
「大家常認為只要看諮商、吃身心科藥物就會好,但我認為陪伴不需要資格,唯一需要的是嘗試同理對方的感受。」蔡雯晴說:「靜靜陪伴,適時提供建議或方向,詢問有什麼能為對方做的事。讓對方保有選擇,重點是能處在沒有壓力的狀態下。」
鍾昌芸也提到:「我傾吐經驗後,曾有人對我說『謝謝妳相信我』,這對我來說很有力量。因為你不會特別覺得這件事需要被感謝,但你得到對方的謝謝時,會發現原來我願意講這件事也很好、願意信任這個人也很好。」
戴凱晴則表示,創傷反應其實都是在隱微提醒一個人,自己受了傷,傷口可能難以被他人理解,並且會循序漸進為當事人的生活帶來影響。她舉例:「我開始在意他人的目光,也因為加害者有跟別人說我們『發生關係』,我不知道別人聽說了什麼、是怎麼想我的。我覺得我的人際關係斷裂又孤單,無法相信任何人。」
「接下來,我沒有辦法洗澡,當洗到私密部位時,我會覺得那是別人的手。再來我會過度警覺,常覺得自己被跟蹤,身邊如果站著魁武的男性,都讓我非常警戒。」
在性暴力事件發生後,幾位倖存者也都跟親密伴侶(非加害者)的相處發生摩擦。有人抗拒伴侶的碰觸、不自覺甩開牽上來的手,有人發現伴侶表現出跟加害者類似的性格時,就算明白雙方不是同一人,仍會感到懼怕。
鍾昌芸也提到,她因為情緒起伏不穩定,常跟伴侶爭吵,後來透過伴侶諮商和相關的諮詢服務,歷經長時間的磨合,才找到適合的方式來承接彼此。同時,她也逐漸摸索自己的復元方式,盡量把事件經歷和情緒波動留在諮商或社工談話的場合,和日常生活明確切割界線,避免自己和身邊親近的人陷在同一段痛苦的記憶裡。
「你是重要的」、「相信自己會有光」
「我的時間好像停在事發當時的 18 歲,這幾年我的生活過得再怎麼豐富、再怎麼努力,好像始終都被定錨在過去而不是現在,我還是那個缺失的我。」
走過漫長的年月,蔡雯晴在事發後約 5 年,決定公開在社群平臺分享個人經歷。她雖然曾跟其他人分享,對方的反應卻總讓她覺得自己可憐,或感覺沒有被接住。於是她選擇將經歷以文字記錄下來,希望借助眾人之力,協助她釐清自己的狀態。
慶幸的是,蔡雯晴收到很多支持的回饋,還因此連結到一些有相似經驗的人,讓她發現自己「真的能說出來了」,甚至升起可以訴說更多的想法。現在她可以自然的說:「我很努力活著,也開始覺得活到現在這樣還不錯。」
面對有相似經驗的倖存者,蔡雯晴堅定表示「相信自己會有光」;戴凱晴則分享:「你是重要的。很多時候倖存者會忘記這件事,把所有的責備往自己身上刺,很容易因此掉落。希望大家都要記得:你很重要。以及感到害怕沒關係,悲傷時就要好好難過,不要壓抑。」
「每個人都是一顆種子,大家都會開花,可能是不同的花,也許你是海芋,不需要那麼多太陽,適合比較潮濕的環境,那也很好,你還是會盛開。請好好等待自己、記得原本的自己、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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