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崖上的小網紅:父母公開曬娃、小孩網安意識不足、直播平臺欠缺自律,釣出戀童犯罪者與龐大商機

近年隨著網際網路和社群媒體高度蓬勃發展,網紅熱潮日益興盛,許多素人透過社群平臺生產內容,例如直播或拍攝特定主題的照片及影片,吸引網友關注累積名聲,進而成為網路紅人,其中不乏「小網紅」的誕生。這群低齡網紅可能是自願在網路曝光,亦有可能被動參與網紅父母的內容創作,儘管出名程度不及專業童星或青少年藝人,但身為公眾人物,有些孩子在隱私保護或心態調適上並未做足準備,反將自己推入風險中。

直播平臺 3 大危機:暴露隱私、惡意批評、虛擬禮物

直播是創造網紅的管道之一,依據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註) 107 年兒少網路安全行為調查,截至 6 月底的統計報告顯示,有 7 成孩子曾使用過直播,近 1 成孩子想當直播主。

「直播分為 2 種類型,包括原生直播與附加式直播。」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祕書劉昱均解釋,前者是專門直播的平臺,包括 17 MediaUPLive浪 Live,後者的直播功能則附屬在社群媒體下,有 YouTubeFacebookInstagram,然而許多父母對孩子上網直播並不知情。

直播平臺 17 Media 首頁。圖/截自 17 Media 網站

兒少們在直播時最常遇到 3 大問題,劉昱均指出,一是無意間暴露個人隱私,曾有國小生半夜開直播在陌生網友留言搭話時,洩漏自己住哪、念哪所學校,以及媽媽今天不在家等資訊,「孩子只會覺得是個螢幕,沒有意識到會發生什麼事。」

二是兒少通常不懂迴避惡意批評,「例如罵他長相,或在唱歌時罵他像殺豬,通常我們會把批評者推出去、封鎖或直接關臺,但孩子會和對方吵或哭,他任由對方傷害自己的情緒,沒辦法停止這一切。」

第三點也是兒少瘋直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獲得「虛擬禮物」。觀眾在直播平臺能購買虛擬代幣,再利用代幣買虛擬禮物給直播主,以 UPLive 為例,最貴的虛擬禮物要價約 32 萬臺幣,最後直播主和直播平臺將禮物兌現分紅,「有些孩子被禮物吸引,會照網友說的暴露自己的身體,以為直播結束後就沒事。

實際上,有很多人看到你是兒少開播,二話不說先開著錄影,根本不用看完,如果過程中有暴露個人隱私,事後被他們拿影片威脅的機率非常高。」(參考:網路兒少性剝削市場化、產業化,展翅協會:「持有未成年性剝削影像,也屬犯罪行為」)

直播平臺 17 Media 收禮榜。圖/截自 17 Media 網站

目前在臺灣,多數人視原生直播平臺為演藝事業經營,例如 17 Media 幾乎所有直播主都經過簽約,未成年人想簽約要經過一定的直播主培訓,且父母需知情,另外該平臺有設置 24 小時背後監控直播內容的「Sky Eye 系統」(註 2)。

劉昱均強調,平臺業者要有管理責任,包括限制孩童開播、設計檢舉機制和管理員巡邏,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長黃益豐補充:「直播平臺不管理,其實最後一定會被淘汰。當越來越多業者想要商業化經營時,如果問題不斷發生,民眾對平臺信任度降低,反倒避而遠之,因此打造品牌的安全形象逐漸成為平臺生存的趨勢。」

公開曬孩成全民運動?犯罪者虎視眈眈惡意使用資訊與照片

在全民曬娃的時代,根據兒童福利聯盟調查,有 84% 的父母曾上網分享育兒狀況,其中有 21% 曾放出孩子的裸露照,而在有分享經驗的家長中,高達 3 成的父母遇過孩子照片被不當截圖或轉載使用。

「臺灣爸媽最亟需的觀念,是要尊重兒少隱私。」兒童福利聯盟執行祕書黃韻璇提到,有些父母認為孩子還小,身體尚未發展成熟,覺得放洗澡照片很可愛沒關係,上傳 FB 時卻未檢查隱私設定,以為只有好友名單會看到,殊不知貼文通常預設在「公開狀態」,所有人都能瀏覽和存取。此外,更有父母直接在萬人社團曬小孩,因此提高孩子暴露在風險中的機會,「你不知道那些照片最後會被怎麼觀看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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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澳洲多名兒童網路安全專員曾透露,大量戀童癖網站的照片都出自孩子父母在 FB 或 Instagram 的貼文;另外,英國巴克萊銀行(Barclays)曾指出犯罪者只需從父母的社群平臺帳號收集孩子資料,就能製造假帳戶進行借貸。

iWIN 過去也接過不少案例,是有人檢舉在戀童論壇看到兒少照片,卻發現下面充斥許多意淫留言。劉昱均舉例:「有一名 7 歲小女童穿芭蕾舞衣的拉筋照,照片本身很普通,網友回應卻很難聽。我們曾和(論壇)業者反映,業者辯稱只是一般的照片,但我們認為底下的留言不一般,不是用正常眼光去看。」顯示儘管不是裸露照,依然有被盜圖、被當成意淫對象的可能性。

身為曝光在大眾面前的小網紅,面臨的風險比一般孩子高,在成長上還會遭遇 2 大層面問題,劉昱均提到,一是小網紅或網紅父母不斷暴露其生活和行為,很有可能讓孩子成為目標,尤其小網紅介於明星和一般人之間,有時缺乏自我保護的觀念,更無保鑣、保母陪伴,「出去很有可能成為被鎖定、攻擊的對象。」

二是小網紅踏進學校,多數同儕的反應不是崇拜,就是認為沒什麼了不起而群起霸凌,「小網紅已經背負著外界知道他在做些什麼、他爸媽是誰的狀況,有時心智上沒辦法承受與之相當的壓力,對孩子的成長不見得是好事。」

小網紅商機,「網紅夏令營」10 天要價 8 萬元

對於 Z 世代的數位原住民(註 3)來說,網際網路和日常生活已經無法切割,兒盟 2018 年調查指出,高達 9 成兒少有定期追蹤網紅素人,類型多為娛樂類及美食類,其中近 3 成兒少會模仿網紅的動作或對話,顯示網紅影響力不容小覷。而為了因應趨勢,現在「培育網紅」已成為一門新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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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在美國加州洛杉磯便出現了「網紅夏令營」(Social Star Creator Camp),只要支付 2690 美元(約新臺幣 8 萬元)就能在為期 10 天的課堂上學習攝影技巧、剪片修片、肢體表達、經營社群媒體、形塑自我品牌,參加者被分為 18 至 25 歲的大學創作者、14 至 18 歲的高中創作者,以及針對父母的家庭頻道創作者。

談到培養兒少成為網紅的目的,設計課程並擔任講師的知名 YouTube 柏克利(Michael Buckley)曾在訪談中表示,儘管這是一套創業技能,幫助孩子擁有正向的社群媒體形象,「但我不是要讓孩子們一夕爆紅,只是希望他們能設定個人目標,並享受樂趣。」除了指導專業技能,打造網紅光鮮亮麗的一面,柏克利在課堂上也會分享背後的「黑暗面」,比如遇到網友發布惡劣言論,從如何面對、處理到消化,都是小網紅需要面對的議題。

保障兒少話語權,建立網安意識

今年暑假,兒盟也針對 9 到 12 歲的孩子舉辦為期 5 天的「暑期數位素養兒童營隊」,邀請社工及知名 YouTuber 分享網紅攝影技巧、拍片工具教學、媒體識讀、探索自我風格等內容。黃韻璇強調,課程中最重要的是打造孩子的網安意識,提醒兒少上網分享時提高警戒心,什麼能說、什麼不該說,同時呼籲不要過於看重網上陌生人對自己的評價,「要讓孩子知道,酸民不一定真的是討厭你這個人,有可能只是想罵就罵。」

兒盟針對 9 到 12 歲的孩子舉辦為期 5 天的「暑期數位素養兒童營隊」。圖/兒盟提供

儘管隨著網路發達,各類犯罪類型暗潮洶湧,但全面禁止孩子探索網路世界、展現自己,並非最佳解方,在《兒童權利公約》中也強調兒少具有自由表述意見的權益。對此,黃韻璇建議父母在孩子早期就開始引領他們學習網路的正確使用方法,分享彼此在網站上看到的所見所聞,並在「曬小孩」前多諮詢孩子意見,建立信任關係,維繫有效溝通,避免等到青春期階段才開始教育,屆時更容易發生親子衝突。

如果網路是你的第二身分,你在現實中怎麼保護自己,你在網路中就要那麼做。」劉昱均呼籲:「我們永遠都無法徹底阻止別人去傷害你,父母應該要教孩子怎麼保護自己,將生活經驗傳承給孩子,相關網路業者也要做好自律,盡可能提供好一點的平臺和環境,設立規範及監控工具,讓大家在同一個環境底下都能保有『相對安全』。」


註 1: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兒少法》第 46 條成立,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共同籌設,目前由臺北市電腦公會承接執行,工作內容包括處理網路上有害兒少身心發展的相關申訴、推動網路平臺業者自律機制、宣導兒少網安教育等。

註 2:Sky Eye 系統採大數據、AI 方式做 24 小時直播掌控,針對簽約直播主開播做即時偵測,出現不雅內容會告知經紀人進行約束,並即時鎖住視頻,若直播主置之不理,將無法再開播。

註 3:Z 世代指 1995 年後出生的人,由於出生在網路媒體普及的世代,也有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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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玉婷
曾玉婷

Right Plus 記者,文字工作者。喜歡書寫和音樂。志向是真誠對待生活中的每個枝微末節。最近經常會想起:「這是人們會說起的一年,這是人們說起就沉默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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