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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抵抗的性行為就是「合意」?婦女新知:只談如何自保,形同要求守貞

描寫青少女遭性侵害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今年 2 月初上市,2 個月後,4 月 28 日,其作者林奕含自縊身亡。林奕含的父母隨後發表聲明,表示本書的描寫是從林奕含自身經驗出發,引爆網路上失控的討論。

隨著社群與媒體議論加劇,許多過去遭性剝削的女性開始回顧自身經驗,間接揭露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內部性醜聞,牽連甚廣。在一連串的訊息流竄中,媒體、facebook、ptt 聯手榨出無止境的仇恨與傷害,其中不乏鞭打(未釐清的)受害者,以及公審(未定罪的)加害者,甚至輕易曝光受害者未經公開的言論。

「這一連串的事件接下來都有待司法裁決,我們所獲得的所有資訊都是從媒體和網路上來的,無法辨別真假,因此不適合針對其中的個人多加評論。」婦女新知基金會從 80 年代末期便不斷檢視中小學教育中各種關乎性別的刻版印象,同時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其負責勞動與身體自主議題倡議的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說:「這一次的討論,鍵盤辦案的程度確實遠勝於過去多數的性侵害事件。

鍵盤辦案要求受害者純潔無暇

林秀怡指出,過去的新聞多半都有較為明確的被害者和事實,這一次卻幾乎在超譯小說和腦補,且其中多所質疑被害人的言論,正面討論的功能非常低。網路的臆測只是滿足了群眾窺探並創造故事的好奇心,對於懲罰加害者、補償被害者毫無助益。更糟的是,對於曾經有相似經驗但隱忍不言的閱聽人來說,只會造成負面影響,讓他們更加認知到「這是一個不能求助的社會」。

「我們的社會只認同『純潔無暇』的受害者。當女性好不容易勇敢說出自己曾遭性騷擾、性侵害的經歷,旁人卻得先檢視她求助的『資格』:不能長得醜、長得老、不能穿太少、不能做什麼逾矩的事。等這一切都『審核通過』了,才認定她『有資格當受害者』。」林秀怡說。

也正因為檢討受害者的社會聲量張狂到無可忽視,多數人會忽略受害者自身「真正的意願」。然而,刑法第 221 條中的「妨害性自主」所指涉的「違反意願」,其內含並不僅是「明確違反意願」或「合意性交」兩個極端,還包括了「沒有意願」及「無法表達意願」這些狀況。

「沒有意願」就是重要表態

「大家想像中的性侵害,是一方以暴力對待、另一方奮力抵抗,才叫做『性侵』,這是很單一的想像。多數時候,尤其在對方年紀尚幼小時,對於『性』一知半解,其實不理解『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既然不理解,自然不知道要抵抗或拒絕。這明明就是『沒有意願』,沒有『積極同意』,卻經常在事後被解讀為『合意』。」林秀怡解釋,「沒有暴力的過程」不等於就是「合意」,這就跟女性喝醉了在路邊被「撿屍」一樣,當事人雖然沒有抵抗(無能力抵抗),但也沒有「積極同意」。

性行為理當在『彼此都充分認知』之下,確認『雙方都積極同意』才可行,這 2 個條件缺一不可。許多年紀幼小的孩子,即使『同意』了,但他並不清楚這個『同意』的意義,在法律上,我們就不會視之為真正的『合意』。」林秀怡頓了頓說:「這件事不應該這麼難理解,就跟我們上街買東西一樣啊!業主在沒有清楚告知產品內容之前,不能強制販售,消費者也沒有義務要強迫接受。」

林秀怡指出,合意性交、沒有意願、違反意願,這 3 者之間許多時候無法清楚劃分,因此妨害性自主無法抽離脈絡來看,也難以建立一個適用所有人的通則。如同師生戀也並非絕對不妥,而是在 2 個人權力落差過大並影響專業倫理的時候,才會引起爭議。但即使如此,即使師生 2 人皆已成年且權力對等,依舊必須重視「合意」這件事。

「很多人只討論未成年人受到的侵害,但不知道的事就是不知道,不會的溝通就是不會,不可能因為成年了就突然知道、突然會了。重點是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究竟有沒有人教過他,將這個『充分認知並積極同意才叫做合意』的概念內化在心裡,成為『心裡的那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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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把尺的確經常在教育場域中缺席。 

「我們的社會一直避談親密關係,學校教育也不斷強調升學,許多老師不是害怕學生非預期懷孕,就是受制於家長壓力,根本拒絕教導孩子什麼是真正的『合意』,反而一直在談『自保』。我們只會說——特別是跟女孩子說——妳要如何防範暴力、避免侵害,卻從來不教他們怎麼說『要』或什麼才叫做『要』。關於身體自主權,我們知道得太少。」

也因為沒有人教,多數人在成長過程中只能自己摸索,並且從新聞媒體和電視連續劇來學習親密關係。然而媒體上的愛情腳本卻跟現實生活中落差太大,經常將窮追不捨和資源、身分上的差距都過度想像並加以浪漫美化,這些到了現實生活中,往往就成了性騷擾與利用權勢性交。

親密關係教育真空,「尊重」談到爛但沒人學得會

「網路上的男女版一天到晚都有人在問:『這個女生這個舉動是什麼意思?』我每次都想,你為什麼要在這裡猜來猜去,而不學著怎麼去『問』、去溝通呢?想知道,就自己去問清楚啊!

林秀怡苦笑,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當大眾在討論重大性侵事件時,便經常有媒體會去詢問他們,關於「女性該如何保護自己」。「這個問題本身就很有問題。我們為什麼要一直強調並教導女性如何保護自己?該教的難道不是如何『不侵害』別人並且尊重對方嗎?就是因為這樣,每一次的事發之後,我們才會持續鞭打受害者。」

「在什麼都不教、不討論的真空狀態下,一味去單方面要求女性保護自己,那背後存在的根本就是一個『守貞』的意識。」林秀怡說。

社會以為「尊重」是講到爛的廢話,所以不必再提,並認為在此前提下,女性學習自我保護才是「合乎現實」的舉措。然依林秀怡之意,絕大多數人並沒有學會何謂真正的「尊重」。這之中包括如何確認別人的意願、如何跟對方相處、如何表達自己想做什麼,以及對方是否充分認知、積極同意,這些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性別與親密關係課題,也都是現行性別教育中嚴重缺乏的。

我們的社會不討論親密關係,只討論性行為,這是件很弔詭的事。許多女性因此會把性跟愛直接做連結,認為『愛』就是要將身體給對方,或者以性行為的有無來確認關係或當作愛情的重要指標。很多男性也因此會用『性』來衡量『喜歡』和『愛』。他們認為女性願意發生性行為,才證明她對自己有好感,如果對方不願意做,他就覺得自己失戀或被拒絕了。然而,『有好感』跟『性行為』從來就是 2 件不同的事。」

別拿惡意的傷害檢視自我

也因此,許多時候,性騷擾甚至性侵害發生時,不只女性「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男性也經常對當下所造成的傷害沒有認知。甚至,男性在社會上多數時候也受刻板印象所苦,被認為必須剛強、勇武且強硬。事實上,根據 2015 年《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的一篇社論《The weaker sex》顯示,男性在職場上也可能會是性別歧視的受害者,尤其是富裕國家的藍領階層男性,他們所面臨的現實可能比女性來得更嚴峻。

2014 年,影星艾瑪華森(Emma Watson)在聯合國總部發表的演說也討論到這件事:「男性確實受到性別刻板印象的禁錮。如果他們能脫離這樣的束縛,那麼女性的處境也會自然而然改變。如果男性不再需要具有侵略性,女性也就毋須屈服;如果男性不再需要立於掌控的位置,女性也毋須被控制。

林秀怡強調:「我們對加害人的想像就是很單一的『該死』、『渾蛋』,但我們對性侵不斷發生的原因了解得太少,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環境導致這些結果。很多時候,明明是妨害性自主的公共議題,我們卻說那是人家的『私生活』;明明是不涉及公共事務的私生活,我們卻又拿來當重要的新聞炒熱。」

「這些不理性的負面討論,會讓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可以求助,或者還沒準備好說出來,卻被迫不斷的去回想。」林秀怡建議 「不要拿惡意的傷害來檢視自己」,她表示,婦女新知除了要求停止網路鍵盤辦案與媒體的扒糞式報導,也呼籲所有關心性侵害、性騷擾議題的民眾,打破強暴迷思與性別刻板印象,共同營造一個對所有人都友善的環境。


本文原刊載於公益交流站,於此收錄於原作者作品集中。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葉靜倫
葉靜倫

Right Plus 創辦人 & 總編輯。曾任出版社資深編輯、NGO 雜工、NPOst 主編,對書寫斤斤計較但錯字很多。除了文字沒有其他技能。

想當特務卻當了 10 年編輯,想養獅子卻養了一隻貓。相信智慧比外貌還重要,但離不開放大片。最喜歡善良的朋友,聰明的情人,以及各種溫柔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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