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服務現場的資深社工:數百件案量與業務、跟著個案跌倒再起、看見重生與希望
編按:臺灣監所內受刑人,或準備離開監所重返社會者,若有意願可向所在轄區的臺灣更生保護會(以下簡稱更保會)申請「更生保護」。由更保會人員進入監所內做相關輔導,並在出監後協助生活資助與其他支持。
本文為收故事盒子採訪於新北分會服務 20 餘年的資深社工美霞姐,藉由她的分享,看見更生服務的現場,同時也進一步反思面對生活、面對人的態度與價值。
撰文/收故事盒子;Right Plus 編整
美霞姐說起 25 年前踏入臺灣更生保護會(更保會)時(註 1),根本不知道這組織在做什麼,臺灣社會當時普遍也對「更生保護」的觀念薄弱:「我應徵工作的動機是離家近、上班時間固定,以及我曾在救國團有過社會服務工作的經歷。幾十年前電腦尚未普及、資訊不易取得,只能盡量找(工作)。這工作在當年也沒什麼人願意做。」
一般人對受刑人會有恐懼,就像美霞姐剛進臺北看守所(以下簡稱北所)服務時,也感覺到震撼── 「看到電視新聞報導中犯刑的人,竟然就在我眼前!當時常常聽到走路的腳鐐聲,我問北所管理員,為什麼在看守所也要戴腳鐐?對方說可能是因為違規,或是死刑。這是更保會服務特別的地方,有許多同仁實在沒有辦法接受而離職。」美霞姐說。
更保會每個分會有各自負責的轄區,轄區以更生人戶籍地為主。以新北市來說,比照地檢署管轄範圍,共由 4 個分會分配管轄。其中新北分會,服務新北市內共 13 個區(註 2)。美霞姐說:「新北轄區範圍多為人口密集區,因此我們的案量(註 3)也相對多。」
「北所每年收容近 2000 多人,分會每年會服務到 1000 多人,卻只有 4 個專職人力。」更保會工作過去多由地檢署人員兼辦,隨時代演進、工作內容增加,慢慢增加專任人員。美霞姐初入行時共有 2 名專任,25 年過去,目前專員增加到 4 名,工作量卻增加了不只 2 倍。
註 1:
臺灣更生保護會的前身為民國 35 年成立的「臺灣省司法保護會」,民國 56 年正式更名為「臺灣更生保護會」,輔導出獄人自立更生,復歸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
民國 65 年立法院通過由「司法行政部」起草的《更生保護法》及《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更保會據此改組後,司法行政部亦改制為「法務部」,增設保護司。依據更生保護法第 4 條,更保會為辦理更生保護事業的財團法人,組織及管理辦法由法務部定之,受法務部之指揮、監督。(參考資料:臺灣更生保護會歷史沿革、臺灣更生保護會組織架構)
註 2:
臺灣更生保護會新北分會辦公室位於新北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包括:板橋、三重、新莊、中和、永和、三峽、鶯歌、樹林、林口、泰山、蘆洲、五股、土城等共 13 區。
註 3:
更生保護非強制性,進案來源基本上分為 2 大類:
1. 「通知保護」:
監所會發放問卷,詢問受刑人出監後的受助意願,以及需求內容。全臺監所會寄送問卷到負責該轄區的更保分會,因此北所是新北分會最大宗的個案來源。其他如醫院、社政單位等,也是通知保護的來源。
2. 「自請保護」:
更生人出監所後自行到分會尋求協助。表面上同樣以轄區劃分,但實際上若遇到不在轄區內的個案上門求助,一樣會提供服務。(參考資料:更生保護流程介紹、《更生保護法》&《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包辦監所內外輔導與支持,疫情讓難度增加
還在監所內的收容人,美霞姐稱他們為「準服務對象」,更保會會進監所內做宣導、個別輔導、團體輔導、輔導就業、輔導就學等服務(參考:臺灣更生保護會服務內容)。更生人出監所後,若要到其他轄區,更保會也會提供轉介服務。
受刑人出監後,資助相關費用也是更保會的服務項目之一。有些更生人出監後身無分文,更保會會資助更生人返家旅費與膳食費,也會放零用金在看守所,請人員代管代發:「一般認為收容人在監所內會有作業收入,但其實收容人在所內的生活必需品需自費,也並非每個人都能下工場作業,加上作業利潤微薄,部分還得撥為犯罪被害補償金,實際到收容人手上的金額並不多。」美霞姐說。
到了農曆年假前,尤其動輒一個多禮拜的年節假期,監所也可能有不少人期滿或假釋出監,此時,更保會一定會請監所協助調查,了解哪些人出監後可能沒地方住、沒錢返家,缺乏資源等,這些問題都要事先安排好。
因應龐大的案量,更保會目前有 60 幾位志工輔導員協力,當接獲更生人返家訊息時,會先請對應區域的輔導員前往了解概況:「只要更生人沒有和社會脫節太久,多數會選擇返回先前的職場或返家。」若遇到狀況嚴重的個案,輔導員會利用「回覆單」讓專職人員了解,接手進行後續輔導。
美霞姐補充:「但這一年多來遭遇疫情,讓服務變得困難,以往可以入監所做輔導,現在只能用問卷取代,收容人填寫的意願較低落,連帶影響後續輔導工作。」服務方式的轉變,連帶影響受刑人接受後續服務的意願,成為疫情下難以預料的變異因子。
社工需要足夠的支援、決策需要貼近服務現場
一份工作持續 25 年,美霞姐累積了對工作內容的認同與喜愛,她笑說:「我覺得跟個性有關,我比較雞婆,看到一些情況會覺得『怎麼會這麼慘』。」她說,有不少專案人員或志工輔導員上課培訓過後決定放棄:「對他們來說,似乎有一道坎總跨不過去,但我就是傻傻的做。」
儘管熱情是投入工作的入門磚,但美霞姐認為組織是否能撐出專業工作的空間,是影響人力久任的關鍵。她在這二十幾年間也想過換工作,尤其更保會專職人員除了專業服務,還需處理大量的行政業務,例如會計出納、教育訓練、專案核銷、總務人事等。
上班時間,美霞姐大多需要集中精力在服務工作上,做不完的行政工作常常必須加班處裡。其他像是研究法條、案例、方案等工作,她平時在辦公室也沒有時間做:「這 2 年來,我週六都會進辦公室,比較能安靜處理文書工作。」美霞姐說。
行政業務也是一門專業,若專業人員必須額外花時間處理行政項目,正意謂著這些工作需要其他人力的協助。美霞姐坦言,更保會的許多決策皆由總會發出,但總會並不直接接觸第一線服務,以她過去的觀察,總會的命令因此並不一定適合分會。
「分會面對第一線服務,步調很快。新進的年輕專業人員,不一定能理解總會決策的脈絡,就會選擇離開。而且現在需要社工的地方太多了,大家都在搶。」
拉人一把的工作,也要對方想站起來才有意義
服務過程中,若遇到服務對象在同一個地方反覆跌倒,身為助人工作者也會感覺到無助,甚至對自我的能力產生質疑。「做更生服務不一定能馬上收到成果,有可能明天就會看到誰又犯了什麼案子、又進去(監所)了,那就會很沮喪,會想說,辛苦追蹤一段時間了,怎麼又這樣?」美霞姐說。
「我也會有挫折感,但我也會想到,後面還有很多個案等著,沒有時間沮喪。且拉人一把的工作,也要對方想站起來才有意義,只好轉移注意力,將力氣花在去拉其他想起來的人。」對美霞姐來說,遇到挫折時沒有時間與權利沮喪,也沒有能好好照顧自己挫敗情緒的時間,只能一直往前跑、盡力將服務持續下去。
「媒體很喜歡問有沒有成功個案提供報導?我也問過自己, 什麼叫成功呢?但人的不確定因素實在太高了。 而社工畢竟也不是神,我們只能盡力。」美霞姐說。
做一個給機會的人,相信再一次的重生
更保會最讓人揪心的一部分工作是服務死刑犯家屬(包括死刑犯輔導、協助關懷家屬)。死刑執行原則上是機密、無法預期,家屬與更保會也不知道執行時間,有時媒體甚至比家屬還早得知執行訊息。因此,每每遇到死刑執行宣告時,對死刑犯家屬和美霞姐來說,都是一次次情緒波動的歷程。
美霞姐印象很深刻,有次家屬打電話來說:「今晚 OOO 是不是要執行(死刑)?新聞走馬燈都打出來了!小孩看到爸爸的名字在上面,一直在哭。」後來,一直到槍決結束後,法務部發布新聞稿,上面沒有孩子爸爸的名字,大家才鬆一口氣。
「還有幾個家庭,雖然他們知道自己死刑定讞的親人是不會再回來了,但當執行那一刻來臨時,還是很震驚。」
「我們不能挑個案,無論性侵、酒駕、竊盜案、累犯、重刑犯,我們都要輔導。」久而久之,美霞姐無論遇到什麼類型的人,都具有兵來將擋的氣勢,也認為無論如何,「給他們一個機會」。
美霞姐去宣導時,常常說:「不知道這次機會給了之後,(受刑者)會不會有所改變,但願意做給機會的人,就代表有人多了一次重生的希望。」;面對受刑人家屬時,我會告訴他們:「今天來監所面懇,謝謝你再次給他這個機會。也許這次有效了、也許還是沒效,但是千萬不要關閉那扇門。不管是好是壞,要先把這個機會給他,不然他就永遠沒有機會。」
在這思考脈絡的背後,美霞姐相信的是── 這些人有一天會返回社會:「他總有一天會出來,他可能是你的親人、你的朋友,或是你的鄰居。我想表達的是,當你是他們的鄰居,與其去猜忌,還不如試著了解他。」
美霞姐相信人性本善,但同時也知道,人性脆弱,具有變數可能走向惡的一方,她仍選擇當那個把門打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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