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者回應「醫學生為何縱火」:承認精障者的病理性,才是真正的人道
「思覺失調症」近年來引發愈來愈多的社會關注。不論是臺版影劇作品《我們與惡的距離》、韓版《雖然是精神病但沒關係》,或「鐵路殺警案」事件,皆掀起大眾廣泛的討論。
近日,《鏡傳媒》刊出了 3 篇關於醫學生縱火的深度報導【醫學生為何縱火】。內容敘述一位向來與家人和同學相處良好、成績與人緣俱佳的女醫學生,在進到醫院見實習後漸漸出現異常行為,直到畢業回家時已表現得像另外一個人。
不久後,某天半夜她無預警在自家縱火,雖然母親與弟弟僥倖逃離,但行動不便的父親不幸葬身火海。一個家,就這樣被「火化」了。
這則深入追查的報導,在醫療人員的圈子裡引起廣泛注意,也激起集體的遺憾與憤恨,但因為我們對精神疾病的理解與民眾不盡相同,所以情緒上出現了微妙的差異。尤其是對這篇報導的敘事手法,以及其所傳遞的價值內涵,感到跨領域的衝突。
生物因素是思覺失調的關鍵
從醫學觀點出發,精神科的診斷可粗略分為 2 大類:一類是「精神病」(psychosis),一類是「精神官能症」(neurosis)。「精神病」指的是出現妄想、幻覺、脫離現實感等情形,其中以「思覺失調」為首。「精神官能症」則是與情緒、氣質比較有關的狀況,例如躁鬱、憂鬱、強迫症、社交畏懼等。
針對多數的「精神病」患者,由於生物因素是決定性的影響關鍵,當代的藥物治療因此在其中占有重要角色。相對地,「精神官能症」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較大,一般而言更容易受社會環境誘發。
在【醫學生為何縱火】系列報導中,當事人罹患的「思覺失調症」,即是由「生物因素」主導。雖然「社會環境因素」也值得關注,但若民眾因此認為社會環境才是使人罹患思覺失調的關鍵,實在會讓醫療人員感到緊張。
如今檯面上的許多爭議點常常在於,醫療人士想說的是「精神病」,社會學家在說的卻是「精神官能症」,大家混在一起談,越講越激動,卻永遠說不清。
所有的異常都只有 2 種原因共同作用:基因與環境
當我還是個醫學生,在修習「行為科學」這門課時,臺上的精神科醫師就為我們介紹:
「所有疾病發生的原因,都可以用『基因』和『環境』來解釋。
譬如,為什麼你會得高血壓?就是你爸有高血壓,加上你不運動、抽菸、吃太鹹,所以你才會得高血壓。
你爸有高血壓,是你『先天』的宿命,他遺傳給你血壓高的『基因』。不運動、抽菸,吃太鹹,是你『後天』的飲食與生活習慣,也就是『環境』所帶給你的影響。
同樣地,為什麼你會感冒?會得癌症?會膽囊發炎需要開刀?會罹患思覺失調症?這一切病症都同時受到『基因』和『環境』的影響,兩種力量共同決定了你是否能過得健康。」
這個解釋讓臺下的我們終生銘記在心。往後不論在醫學課本或臨床實習的各項會議中,無論疾病多麼複雜、多麼罕見,不論人類已知還未知,我們都一再發現,總是能用基因、環境二元論將任何疾病歸因,不曾有過例外。
然而,仔細想想會發現本該如此。一個是「不知道為什麼,反正你本來就會這樣子」(基因),一個是「你其實原本不會這樣的,是有其它原因才讓你變成這樣」(環境)。無論發生什麼事,當然都解釋得通。
同理,在把社會面向納入之後,不僅僅是疾病,就連所有的社會「異常」也都能歸因於二:「生物性因素」(biological)與「心理社會環境因素」 (psychosocial environment)。
例如,為什麼一個人會殺人?要不是「他無論如何本來就很可能會殺人」(生物性因素),要不就是「社會環境把它塑造成一個殺人犯」(心理社會環境因素),沒有第三種可能了。
當然,在大部份複雜的情況中,兩方面的力量並不單獨發生,而是協同作用,共同造成最後的結果。這是我們必須先瞭解的第一件事。
醫療人員為什麼對藥物治療深信不疑?
然而,僅僅知道這些仍然不夠,接下來需要進一步瞭解的是:對某一項疾病而言,「生物因素」和「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的比例,究竟會如何分配?
這是個非常困難的問題。即使人類在醫學領域窮盡千百年的努力,至今許多疾病仍然沒能有精確的回答。然而,只要我們瞭解精神醫學發展的歷史脈絡,或許能從上帝手上,偷得一些重要情報。
自古以來,人類各個文明,人群中都有一小部分的人會出現精神失調、表現出怪異行為、產生幻覺,沒有人知道那是為什麼。
不同時代、不同文化的人們都積極熟衷於尋找一個解釋。有人說是邪靈附身,因此對患者鞭打、火烙,為患者「驅魔」,意圖使他們「恢復理智」。
遺憾的是,一直以來這些「治療方式」都沒有效果,那些記載在史冊裡,為幻覺所擾、行為舉止異常的人們,總是被隔離,並且受到殘忍迫害甚至處刑。
直到 1950 年代,在偶然的機會下,醫生們發現這群人在吃了某種藥物後,「妄想」和「幻覺」症狀竟然獲得了大幅改善。原本的「瘋子們」,持續幾十年的怪異行為,竟然在幾個星期內消失了!他們甚至能回覆到自理狀態,回到社區和一般人一起生活。
這種藥,就成了精神醫學史上,第一個被發現的抗精神病藥(anti-psychotics)。由此,這些人「發瘋」的原因也逐漸明朗 ── 他們只是大腦內部的神經傳導物質濃度失衡,是大腦出了點問題,就像有人心臟、腎臟、皮膚或耳朵會出問題一樣。
自此,精神疾病的研究,也就愈來愈跳脫了「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的歸因,著重以「生理因素」的醫學觀點,將部分精神失常者的狀況定位為「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往往是腦子的病。」這是我們必須瞭解的第二件事。
精神醫療血淚史的教訓:承認精障者的病理性,才是真正的人道
在《鏡傳媒》的報導中,除了援引家人與同學證詞,還原當晚火災現場及見實習以來具體的異常行為,還特地鋪陳當事人受到「地域文化」、「資優生詛咒」、「實習場域壓力」等多重脈絡的影響,認為「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在當事人身上產生極大的影響。
文中也提及當事人「自我要求高」,面對社會期待「苦苦壓抑,暗暗自傷」,在「壓力大」的實習場域裡充滿「矛盾」與「糾結」……
以上這些,都是事實的一部分。
然而,雖然這不見得是報導記者的原意,但過度強調「社會環境等外部因素」帶給當事人的影響,是否反而會帶給精神疾病患者「內心脆弱」的汙名與標籤呢?
回顧精神醫學的血淚史,留給當代精神相關從業人員,不論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最為深刻的教訓就是:
對於發展出嚴重「妄想」、「幻覺」,或者「言語混亂」、「行為怪異」等情況的人,我們不應再以心理、社會或環境觀點,試圖作為「主要」的解釋,不該再抗拒就醫、捨棄「思覺失調症」的診斷,捨棄將藥物作為主要的處置方法。畢竟,過去已經有無數人體與生命實驗,血淋淋地留給我們失敗的慘痛教訓。
如果我們敬重先人們用一生換來的知識遺產,就必須認識並接受:對失去現實感、出現妄想幻覺等症狀的精神病(psychosis)患者而言,至少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基因」、是當代醫學尚未明瞭的「生理因素」、是當事人非戰之罪的「生物醫學」緣故,才造就了他如今病發的樣子。
雖然這確實違反多數人的直覺,卻是我們每個人,都責無旁貸應該去學習面對的。
對長久受醫學訓練的我們來說,這才是真正的人道。
沒有哪一位醫學生的「自我要求」不高。我們每個人在面對社會期待時也都會「苦苦壓抑」,心中也每每住著一個「受傷」的自己。在「壓力大」的實習場域裡,內心也時常充滿「矛盾」、「糾結」,甚至在某些關鍵時刻瀕臨崩潰。
是的,升學主義的考試文化需要檢討,職場勞動條件不佳亟待改善,輔導體制的安全網也需要鋪設得更細密,以接住每個失足墜落的靈魂。
但是,我們都應該要認識到,至少在探討「思覺失調症」相關個案時(在此不討論憂鬱症等其它疾患),不能夠去壓縮、甚至排斥生物醫學面向的視角 ── 因為那很可能才是真正造成當事人不幸,決定性的罪魁禍首。
受過精神醫學訓練的醫生們會清楚,自己之所以沒有和她同樣崩潰,恐怕並不是我們的自我要求比較低、心理素質比較高,或遭遇到的師長比較不嚴厲。而純粹只是因為,我們與思覺失調患者的身體不一樣 ── 我們比較幸運,如此而已。
懲罰的意義在哪裡?救援系統的漏洞在哪裡?
理解了這件事後,我們可以重新思考:思覺失調患者犯案,判決有期徒刑可達 12 年,我們該用什麼樣的心態面對這件事?刑法的核心精神是在懲罰「犯意」,但若當事人的「犯意」僅僅是她「生病時的症狀」,如此一來,這個懲罰的意義為何?
誠如當事人母親所控訴的:「為什麼這個社會對生病的人這麼殘忍?審判的意義究竟在哪裡?」那些不用承受疾病苦痛、不明白這些精神磨難的鍵盤網友或相關人士,如何能在一旁說三道四,甚至決定患者和家人們的未來?
對我來說,除了希望藉由此次的具體事件,讓每個人更加瞭解思覺失調症的真相,補上《鏡傳媒》報導中所遺落的「生理因素」主因,也希望每個人能因此更認識到:
當我們身邊熟悉的人發生什麼樣的異常行為時,該拉起精神疾病的警報?屆時我們能怎麼利用身邊的資源,去引導當事人就醫?
我認為,人們取得共識的一天終將能夠來到,只要我們願意持續進行跨領域對話,以獲取充足的共同經驗。此外,我們同時也需要關心,當前社會的救援系統究竟有什麼缺陷?
如果說,一般民眾是因為缺乏醫學背景,所以即使在當事人出現自傷行為時,仍舊缺乏警覺,那麼,為什麼當事人身處在「醫院」這個理應最有能力辨識、做出診斷的環境,也出現了在實習精神科時就該認識的「怪異行為」,卻沒有人能為白袍下的她作出診斷?
書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究責,也不是要再歸因,而是希望透過文字的力量,開鑿出一個更安全燦亮的世界。在那裡,我們可以接住每個即將墜落的人,給予下一個需要協助的他/她,最溫暖的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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