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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週報|10/12-10/25】社工明年可能領不到 1.5 個月年終、「立院職權行使法」釋憲出爐、反美麗灣抗爭者老家將被拆

1. 勞權|社工 1.5 個月年終沒了?衛福部:「最高」1.5 個月,不保證每個人都能領滿

衛福部的「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規定了承接衛福部委託計畫的社工能領多少月薪,月薪是否包含年終獎金等。而這兩份文件每年都會微幅修改,113 年度的「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規定,發給社工的專業服務費(即社工薪水),衛福部每年最高補助 13.5 個月,其中包含 1.5 個月的年終獎金。

今年 3 月,部分公益組織被揭發年終獎金沒有給足 1.5 個月。多個社工工會向衛福部爭取後,衛福部 5 月行文表示,近 3 年有上百位社工年終沒領滿 1.5 個月,將補發年終。等於肯認社工應領足 1.5 個月的年終獎金。

不過,10/15,衛福部舉行會議打算擬定明年度的要點時,針對社工是否應該「領足」1.5 個月的年終,社福組織代表與工會代表激烈爭論。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113 年度的要點寫道:「衛福部每年『最高』得補助團體專業人員月薪 13.5 個月薪資(含年終獎金)」。組織代表認為,不是所有人都該領足 1.5 個月年終,因此明年度要點可以維持目前寫法,;工會代表則認為,應將要點改為「『應』發給專業人員 13.5 個月薪資」。

衛福部最後表示,為了鼓勵優秀社工,最終決定保留原先文字,不保證發給每位社工 1.5 個月年終。高雄市社工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表示,工會不會為這次會議背書。

2. 人權|「立院職權行使法」釋憲:立院可開調查會、聽證會,人民能拒絕出席、提供資料

5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引發修法程序國會擴權的爭議,行政院、總統府都聲請釋憲。10/25,釋憲判決公布:修法程序合憲,而法條內容方面,憲法法庭將條文分為 6 大項。

憲法法庭認為,法案效力是規範立法院,不是規範總統。立法院可以邀請總統進行報告,但這對總統並沒有憲法上的拘束力,因此邀請合憲。

不過,「遇到國政重要議題可以要求總統報告」、「要求總統答覆」超過立法院的權力,屬違憲。

憲法法庭認為,官員確實應受質詢,也不能質詢立委,但在答覆的過程中,官員可以用問題或疑問句答覆或釐清問題。在這樣的前提,「要求官員不能反質詢」合憲。

新法要求被質詢人不得缺席、不能拒答、不能拒絕提供資料,憲法法庭認為,這些法條都違憲。而「反質詢」、「虛偽答覆」衍生的行政罰鍰、懲戒、刑事責任也都違憲。

憲法法庭認為,法案對提名機關沒有拘束力,這個前提下,要求提名機關繳交資料的法條合憲。

「具結」部分,立法院可以要求被提名人具結保證「沒有提供虛偽資料」;但進一步要求被提名人針對「答覆」、「沒有隱匿資料」具結,都屬違憲。此外,立法院不能因為被提名人不具結就拒絕審查。

憲法法庭認為,「院會」決議後可以「調查委員會」,但「委員會」另外開「調查小組」屬於違憲,因此有關調查小組的條文都失效。

調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政府人員「出席」證言,但不得要求提供資料或物件。針對人民,無論要求出席或提供資料,都屬違憲。此外,有關處罰的條文也都違憲。

針對「無正當理由必須出席」,憲法法庭認為,政府人員若依照公務人員的規定事由請假,屬於「正當理由」;而人民依「自主意願」拒絕出席,也屬「正當理由」。在這樣的前提下,條文合憲。此外,有關處罰的條文都違憲。

憲法法庭認為,追究刑責的處罰都違憲。

3. 公安|臺北市少年開車撞小吃店,路權團體:標準明確、良好的道路設計可避免悲劇

10/14,臺北市一名 15 歲少年無照駕駛,行駛到內湖區東湖路、安康路交叉口時,因超速和失控,橫越對向車道,衝過對向轉角人行道,撞進位在轉角的小吃店,造成對向 1 名機車騎士、店內 2 名客人死亡。「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10/18 發布新聞稿,呼籲政府改善道路標準。

促進會強調,嚴重事故通常是多重因素造成,當車輛失控時,道路工程設施就是保護生命的最後防線。政府應採取「失效安全」(fail-safe)的理念設計道路,確保即便某些因素失控,傷害也能降到最低。

這次事故發生在轉角路口,促進會建議,對於車輛可能失控侵入、造成嚴重傷亡的路口或彎道,政府應提供防止車輛高速衝擊人行道的設施,例如日本、紐約都在轉角設置耐撞的柱狀車阻。

促進會呼籲,政府應該建立車阻的耐撞標準,及路口配置規定,且必須建立「國家標準」,避免各級政府規畫者、施工者以「因地制宜」為藉口,任意改變標準。而相關設計除了要讓行人能安心行走、活動,也必須考慮緊急救援、身障者出入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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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路口除了有金屬柱狀車組,車組的間距也能讓輪椅使用者、行人通過。此外,轉角路口也設有斜坡,方便輪椅使用者通行。圖/Facebook「還路於民 Vision Zer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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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交通局處針對車阻的材質、樣態、應用方式有詳細的規範。圖/Facebook「還路於民 Vision Zero Taiwan」

4. 人權|反美麗灣抗爭者老家將被強拆,環團:縣府為了幫財團開路才強拆

反美麗灣渡假村運動」重要抗爭者林淑玲的老家位於臺東縣莿桐部落的縣有土地,去年 9 月縣府稱他們違規占用,且加蓋建築物,要求林家補行申請執照或自行拆除。

林家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定他們的房屋修繕「過半」、屬新建違建,9/25 判林家敗訴。縣府 10/9 發出公文,宣布將於 10/21 強制拆除。

林淑玲指出,這片土地是莿桐部落傳統領域,從外婆的外婆年代就在此生活。1999 年,林家因居住空間不足而在老家旁加蓋房舍;2022 年,因建物經歷過火災、太過老舊,為了避免房舍垮掉,林家投入近 50 萬進行修繕,卻被縣府認定為「新建違建」。

環境律師詹順貴指出,林家早在 2009 年就開始嘗試,希望依法將土地劃為「原住民族保留地」,2021 年申請也獲卑南鄉公所初審通過,但縣府以「暫不同意」為由延宕。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林韋翰表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應承認原民土地權利,縣府卻駁回申請。

《報導者》指出,爭議 20 多年的美麗灣渡假村建築,2020 年由縣府依仲裁結果以 6 億買回,但今年,縣府預計將建築 ROT 委外經營 42 年。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成員蘇雅婷質疑,這次拆除可能與渡假村有關,縣府打算協助財團更新杉原海水浴場、興建海岸木棧道等,木棧道路線剛好經過林家。

10/21,在上百位聲援群眾下,縣府暫緩拆除。臺東縣政府建設處處長蔡勝雄表示,這是單純的違建拆除案,將另外擇期執行。

5. 性別|出國領隊性騷擾無法管?觀光署訂指引:旅行社回國後需協助報警

去年 12 月,一名女性遊客參加國內旅行社的日本旅行團時,遭領隊言語性騷擾。立委范雲詢問衛福部和臺北市政府後,也發現國外旅行團權責不清:臺北市政府認為性騷擾發生在國外,無法處理;但衛福部表示,性騷擾對被害人生活造成的影響延續至國內,地方政府應受理。

范雲、婦女救援基金會當時就呼籲,政府應明確規定國外性騷擾的管轄權,觀光署也應明文規定導遊、領隊不得性騷擾,旅行業者也應參加性平培訓。

今年 10 月,觀光署訂定「旅行業性騷擾防治處理參考指引」。指引建議,旅行業受僱人數、服務人員達 10 人,就應設立性騷擾申訴管道,並明確規定申訴流程;超過 30 人則應公開揭露性騷擾防治措施。此外,旅行社也應定期辦理性平教育訓練。

另外,旅行業者接獲申訴後,應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提出申訴,若性騷擾事件發生地在國外,業者也應協助被害人回國後報警。另外,指引應用範圍包括旅行業的營業場所、公共場所,因此即使景點在國外,這份指引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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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2 月,一名女性遊客參加國內旅行社的日本旅行團時,領隊針對日本裸湯文化開不恰湯的玩笑,構成性騷擾。圖為臺灣溫泉裸湯示意圖,並非新聞事件發生的裸湯圖片。圖/小草 @ Flickr CC BY-NC-ND 2.0

6. 共融|性知識、性需求也要無障礙!手天使主辦「障礙者需要性」遊行

10/19,手天使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舉辦第 3 屆「障礙者需要性」遊行,隊伍從臺北市西門町的電影主題公園出發,由 10 多名輪椅使用者帶隊,近百人上街高喊「我要做愛、不要等待」、「障礙不是沒性慾、酒吧夜店進不去」。

手天使團隊表示,多數人對於性傾向的探索、性互動自然而然,但對障礙者而言,逛街、約會、親密接觸都充滿困難。無障礙設施不足讓障礙者無法輕鬆社交,社會更忽視障礙者的性需求,缺乏性教育也讓障礙者沒有足夠的知識探索自我。

一名參與遊行的女性障礙者分享,她曾認為自己的障礙身分讓她無法成為「完整的女性」,也不會被人喜歡。直到大學拓展生活圈、接觸手天使,才明白不一定要當社會框架裡的「標準女生」,情慾跟情感可以有更多可能。

這次遊行的終點是「國家人權委員會」門口,抵達時,手天使成員代表遞交陳情書,提出 4 大訴求:

  1. 性交易除罪化
  2. 落實無障礙情慾空間
  3. 障礙者要自立生活
  4. 性教育和性別教育需要納入障礙者的觀點

7. 性別|「跨性別也是臺灣公民」,2500 人參與跨性別遊行

2019 年起,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每年都會舉辦「跨性別遊行」,今年遊行在 10/25 舉行,超過 2500 位民眾參與。熱線表示,同婚通過後,同性戀等群體的處境有所改善,但跨性別者在日常生活、職場、醫療領域仍充滿困難。

熱線表示,在臺灣,想要變更證件性別,需經過精神科評估,並進行「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手術的內容就是摘除性器官。這項規定讓想變更性別的跨性別者必須付出巨大的健康、經濟及時間成本。

跨性別男性湯姆就分享,研究所時,他因經濟拮据,需要借錢才能進行乳腺摘除手術;後來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摘除子宮),但醫療人員對手術後要怎麼照顧也不太清楚,導致術後恢復不佳。

熱線表示,近日幾位跨性別者透過行政訴訟,無需手術即可變更證件性別,卻引發部分順性別女性的激烈反對。熱線祕書長杜思誠說,熱線理解順性別女性的擔憂,舉辦遊行就是想讓大眾理解跨性別者的處境、理解跨性別也是臺灣的公民,也期望政府促進相關政策討論。

遊行群眾與跨性別大旗合照
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8. 早療|NPO:將自閉、妥瑞等視為神經自然發展,家長不用怕治療

10/14,「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邀請外國專家,與立委林月琴、范雲共同召開記者會,推廣「神經多樣性」概念。

「神經多樣性」是澳洲學者茱蒂·辛格(Judy Singer)提出的概念,以「神經多樣性」一詞說明人腦與認知的多樣性,如自閉、妥瑞症、亞斯伯格、注意力不足等都屬「神經多樣性」的展現。

協會理事長甄瑞興指出,以神經多樣性盛行率 2.5% 估算,臺灣每年有 3500 名需要早療、特教的孩子。但部分家長擔心孩子被貼上負面標籤而不願就醫,導致 2/3 的孩子在 13 歲前未被辨識、來不及接受治療,到青少年階段,孩子誤入歧途、傷害他人或自我傷害才發現。

美國家庭治療師托尼·莫西爾(Tony Mosier)給家長幾項建議:不要緊張,因為都可以治療;不要羞愧,神經多樣性發生不是因為父母不好,而是神經系統的「自然發展」。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詹姆斯·帕爾默(James Palmer)則強調,照顧孩子不是一個人的責任,不應讓任何人孤軍奮戰,因此治療者、照顧者、教育者與社工的合作非常重要。

9. 弱勢|窮到無法念大學!家扶基金會調查:高達3成弱勢高三生不打算升學

家扶基金會 10/17 公布《弱勢高三兒少生涯抉擇調查》。調查顯示,弱勢高三生中,畢業後打算繼續升學的比例只有 68.3%;預計投入職場的高達 31.7%。在全國高三生調查中,畢業後預計就業的只有 10%,弱勢高三生跟全國相比多出約 3 倍。

「繼續升學」的弱勢高三生中,曾有 45.6% 想放棄升學。放棄升學的前 5 大原因中,有 3 項與家庭經濟困難有關。他們最大的煩惱是未來學習費用、生活支出沒有著落,另外,家人生病也讓他們難以專注於學業。

「選擇就業」的弱勢高三生中,有 66.1% 是因經濟需求,有 28.8% 是為了貼補家用。家扶表示,就業市場上,高三生籌碼有限,不少人也對未來感到憂心,他們需要的協助前 3 名分別是職業探索(55.1%)、求職訓練(51.8%)、代步交通工具(49.8%)。

家扶也分享 3 名弱勢高三生的狀況,讓大家理解,他們若想繼續升學會遇到哪些困擾:阿玄家中沒有讀書空間,想繼續升學必須留校讀書。而阿順、阿勝兩弟從小由阿嬤撫養,哥哥今年開始到外地半工半讀,但他說,非常掛心阿嬤的身體,即使弟弟在家,也常擔心上課時接到家裡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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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家扶基金會

10. 性別|史上最性別平等的大法官名單!若立法院同意,臺灣女性大法官將達到 46%

10/31 將有 7 位大法官卸任,包含兼任司法院長的許宗力大法官。依法由總統提名新任大法官,經立法院同意後上任。

總統府 8/30 公布 7 名大法官人選,7 位被提名人分別為: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其中臺灣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的張文貞被提名為司法院長。

不過,這份名單被在野黨批評酬庸意味濃厚。而婦女新知基金會 10/18 發布新聞稿指出,若這次提名全數獲立法院同意,將創下 2 項重要里程碑: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大法官性別比例首度達到 46%,使任一性別比超過 1/3。

過去,只要談到「司法」,多數人總會想像到理性、客觀、中立的「正派男性」形象,這次名單突破傳統刻板印象。婦女新知也強調,任何特質都不該是特定性別的專利。

婦女新知呼籲,社會各界應以大法官提名人選的憲法素養、性別意識、人權觀點為審視標準,共同支持這項具有指標性意義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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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慧
李修慧

曾任「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採訪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勞動權益報導;「每天為你讀一首詩」小編。目前就讀於東華大學華文所創作組,臉書專頁 Poem4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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