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終結兒虐憾事、改善托育品質亟需調整師生比,政策為何遲遲卡關?
近年在臺灣,托嬰中心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許多父母將孩子送去機構照護,其中一項原因在於社會結構變遷,傳統三代同堂大家庭轉為小家庭形式,雙薪家庭更是屢見不鮮。為了化解育兒困境,加上機構能提供孩子多元化發展刺激,如同儕互動、培養生活自理等學習能力,托嬰中心逐漸成為現代父母的首選。
然而,近期機構內的兒童虐待事件頻傳,儘管立法院在今年 3 月底敲槌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也加強了憾事發生後的處理及刑罰,仍難以降低家長們的焦慮不安。(註)
根據兒童福利聯盟「2019 年臺灣女性生育意願與育兒現況調查報告」顯示,家長認為可避免保母、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托育、教保人員虐童的做法,前 3 名分別為:降低照顧人力比(師生比)、公開違規的機構及評鑑資訊、涉案教保人員終身不錄用。
調降師生比提升托育品質,私托業者反彈
依照現行法規,托嬰中心師生比為 1:5,即一名托育人員最多可照護 5 名 2 歲以下的寶寶,不過若從工作現場來看,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惠菁指出,大人面對越小的孩子,需花費更多勞力和心力,「當 2、3 個嬰兒同時想喝奶,或有其他需求時,老師確實辛苦。所以我們希望師生比能降低,降到 1:3 或 1:4。」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祕書黃韻璇則直言:「照顧 2 歲以下的孩子壓力很大,以現實面來說,教保員或保母都沒辦法照顧 5 個這麼小的孩子。未來當機構式托育成為主流,制度是否可以改革?」
調降師生比是許多家長、第一線托育人員、社福團體的共識,認為擺脫兒虐問題,首先要從改善就業環境做起,不過這項比例卻長年僵固不動,為什麼?衛福部主持召開多次會議,面臨的最大困境在於業者的反彈聲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指出,托嬰中心適用勞基法,工作 4 小時要休息 30 分鐘,人力上必須考量到替代或輪班,因此收托 30 名嬰兒當然不可能只需要請 6 名教師,「經營業者會覺得成本增加很多,負擔很重。」
既然如此,政府可以挹注更多經費給托嬰中心嗎?祝健芳說,政府能夠以社福預算補助承接委辦的非營利組織相關經費,但由民眾自行立案的私立托嬰中心並非由政府委託辦理、屬於營利機構,因此「不可能補助」。
依據衛福部《全國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分布圖》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 3 月 31 日,全臺總計有 1035 間托育機構,其中私立托嬰中心多達 852 間,占比超過 8 成,導致托嬰師生比在成本問題下僵持卡關,遲未獲得共識。衛福部雖曾委託學者研究,想了解實際的經營成本,卻又碰到另一道難題:「我們委託的學者要不到資料,或者和業者要到的資料可能是假的。」
業者除了有成本考量,另一個問題落在中央推動、今年 8 月 1 日即要上路的修訂後新制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中。在這項改善少子化的機制內,只要家庭的綜合所得稅率未達 20%,並將孩子送去願意簽訂「準公共化契約」的托嬰中心,或交由已加入準公共化的證照保母,每月就能申請 6000 元的育兒津貼,而簽約的托嬰中心須承諾收費要控制在各地方政府規定的上限內。同時,簽約後的 3 年內,機構內 85% 的托育人員投保薪資必須達到 28K,並於 4 年內達到 100%。
雖然針對托育準公共化的實施,民間團體如兒福聯盟與婦女新知等皆曾提出多項疑慮,包括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未有效整合、托育品質管控機制不足,且並未直面人力比與血汗勞動等問題。但祝健芳強調,勞動條件不友善是除了師生比,第一線人員常反映的問題,這個策略是期望能減輕家長負擔,讓父母更安心的將孩子送托。至於業者,政府雖然控制了收費上限,卻也因此能提升原先僅約 7 成的收托量,進而改善托育人員長期的低薪問題。
「現在全國大概有 93% 的托嬰業者有簽訂準公共化契約。」祝健芳說。然而,在成本考量、政府又不許調高收費的情況下,簽約業者是否會更不願意調整師生比,讓托育人員依舊面臨工作量不堪負荷?對此,祝健芳僅回應,衛福部從 2014 年、2015 年一路都有檢討師生比調整議題,也明白其中的困難,「這部分有非常多的聲音,真的需要再有很多的討論。」